《借款协议》
甲方(借款人) |
**臻 |
身份证号码 |
4523************29 |
乙方(出借人) |
|
身份证号码 |
|
出借金额 |
|
借款期限(月)
|
9 |
历史年化利率 |
9.50% |
丙方(居间方) |
深圳前海滚雪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87846550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丁方(居间方) |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51534635L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B907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具体信息
1、借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叁元陆角玖分整 ,(小写) 3.69 元;
2、借款用途: 资金周转 。
3、借款时间: 9个月 ,即从 2018年04月09日 起至 2018年12月17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起始日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达到甲方借款全部总额并冻结相应资金的次日,借款起始日与约定借款时间不一致的,以借款起始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4、利率与利息:本合同项下历史年化利率为 9.50% ,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达到甲方借款全部总额并冻结相应资金的次日起按日计算(一年按360日计算)。甲方应当每月以等额本息方式偿还,即于每月还款日将{月本息=(本金*月利率)/【1-(1+月利率)^(-期数)】}返还至指定账户。其中,月利率=出借人预期年化收益/12。
5、借款展期:本借款不得展期。
6、还本计划按以下方式确定:
每月还款日为每月借款到期日下一个工作日,以一次性结清方式还款。。借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正常还款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按照约定的计息方式计收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如果借款到期日为每月29、30或31日,遇到天数不足29、30或31天的月份,到期日应为到期当月的最后一日。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1、甲方应向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借款信息。
2、甲方应保证将上述借款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甲方应承诺,其向其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一定的限额。
4、甲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A、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B、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C、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D、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含有本合同第二条第12款所列内容,仍进行交易;
E、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5、乙方应向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6、乙方应保证其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并对该资金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任何第三人对资金发生争议,由乙方自行解决。
7、如发生上述争议,丙方可要求其委托的银行等托管机构(下称托管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冻结上述乙方的借款本金数额的资金,并可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要求,依据解决上述争议的有效法律文件如法院生效判决等,将争议的资金交由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应自行了解本次借款项目信贷风险,并保证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9、甲方支付的逾期滞纳金、违约金按照乙方的出借比例支付给乙方。
10、甲方不依约及时履行本合同的还款义务时,在担保方(若有)已向乙方履行担保义务后,担保方有权利向甲方追偿剩余本息及所有相关费用。
11、若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人为乙方的借款担保的,乙方同意将甲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的相关质押或抵押等担保反担保给担保人,并同意将相关担保物抵押或质押登记在担保人或担保人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以担保人或担保人指定的第三人为债权人即相关担保权利人),相关登记手续由甲方配合担保人完成。
12、甲、乙双方对丙方与资金托管机构签订的资金存管协议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存管协议的约束。
13、丙方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A、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B、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C、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D、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E、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G、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H、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I、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J、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K、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L、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M、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 贷款流程
1、乙方在滚雪球平台上对甲方发布的借款项目点击“立即购买”按钮(具体按钮名称以滚雪球显示名称为准,下同)确认时,本合同成立。
2、乙方点击“立即购买”按钮即视为不可撤销的授权丙方委托其托管机构将借款资金转账并冻结至乙方相应的托管账户。上述冻结在丙方为乙方出借资金划转时解除。
3、本合同在甲方通过滚雪球发布的借款项目达到甲方借款全部总额并冻结相应资金时生效。
4、 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丙方委托其托管机构将上述借款总额对应的资金转账至甲方的托管账户后,甲方再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将上述资金由该托管账户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转账完毕即视为借款成功。
第四条 正常还款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额向乙方还款。
2、乙方收益在本合同生效后,以滚雪球的乙方会员账户公布的数据为准。
3、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将应偿还本息金额对应的资金存入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再由与丙方合作的资金托管机构从该账户直接转账至乙方相应托管账户。
第五条 逾期还款
1、甲方未于借款到期日前足额支付应偿还本息金额的,则视为逾期。
2、甲方逾期的,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本金余额×0.1%的日滞纳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应偿还本息金额全部清偿完毕止。如本合同担保方代甲方偿还本息金额的,该费用由担保方收取。
3、如甲方未在借款到期日前足额支付应偿还本息金额的,则由担保人或出借人的风险保证金(若有)直接垫付,如担保人或出借人的风险保证金不足时,由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则乙方授权丙方由丙方代乙方行使追偿权。
第六条 提前还款
1、乙方明确理解并知晓,甲方提前还款的行为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同意甲方的提前还款行为。
2、若甲方提前还款的,甲方应于提前还款日的前一日一次性提前偿还全部本息。
第七条 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借款;
(2)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借款,不得将贷款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4)应乙方及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及丙方报送有关借款使用、财务和乙方及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与有效性;
(5)甲方及其出借人不得以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对乙方的债务,不从事损害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6)甲方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全部费用;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借款,但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2)有权监督甲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对资料进行核实而无需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行使前述权利;
(3)对甲方发生可能影响借款安全或者债务履行情形的,或者保证人发生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重大经营亏损等可能导致其部分或全部丧失相应的担保能力的情形,或者作为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等危及担保实现情形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限期改正、落实债权保障措施、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或者调减、撤销甲方借款额度、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项下借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借款等;
(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3、其他义务
(1)各方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与利益相关的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上述信息。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各方都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必要的通知、协助等义务。
第八条 信息变更通知及披露
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应在其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变更后3日内通过滚雪球平台提供变更后的信息给乙方,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
2、甲方实施下列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丙方并通过滚雪球平台向乙方披露:
(1)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并购、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合资、主要资产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发行债券、大额融资、重大关联交易、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
(2)发生再次向第三方贷款、为他人债务提供大额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的;
(3)甲方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乙方授权委托丙方对甲方的上述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如果乙方提出异议或丙方评估认为甲方上述行为的实施将严重影响甲方债务履行能力,则甲方不得实施该行为。
3、甲方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5日内书面通知丙方,并通过滚雪球平台向乙方披露:
(1)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从事违法活动;
(2)停产、歇业、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
(3)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不利纠纷;
(4)对甲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5)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重大变动、组织结构重大调整;
(6)名称、住所地、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或者特许事项发生重大变更;
(7)增加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内容进行实质修改;
(8)甲方可能对债权实现有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9)将甲方资产设立抵押、质押或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
4、若因甲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而带来的乙方的调查及诉讼费用等所有追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丙方免责声明
丙方仅依本合同为甲、乙双方提供居间服务,本合同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丙方无关,丙方对本合同债权债务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偿还完毕之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下列行为,均构成违约:
(1)擅自改变借款用途、违反还款义务、或擅自转让借款债务的;
(2)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
(3)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其还本付息能力的情形的;
(4)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愿清偿其已到期或未到期债务;
(5)发生乙方认为本合同设定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甲方又无法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时;
(6)甲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
2、若出现上述甲方违约情形,或乙方根据合理判断甲方可能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乙方应不可撤销的授权丙方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甲方、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者其他不利于借款安全的情形,落实其他债务保障措施或者提供其他有效的担保;
(2)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此时,甲方应在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三日内一次性无条件支付剩余本金、实际使用借款资金期间的利息;
(3)保留将甲方违约的相关信息在媒体披露的权利;
(4)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承担因其违约而产生的调查、诉讼、律师费用等所有相关追偿费用。如果甲方违约造成丙方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追偿的,其第三方机构追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3、借款人违约时,出借人委托丙方以自己的名义向借款人追回借款和利息,借款人同意承担相应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维权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丁方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提示条款
本合同各方承诺:已完全知晓和理解本合同及所有相关法律文件的所有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各方自愿签署并完全接受上述条款。
第十四条 其他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任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监管规定的颁布或修改,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乙方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但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并根据上述相关规定采取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甲方需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规则均须以滚雪球电子文本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滚雪球的相关公告、披露信息等)作出,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以电子文本形式保管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件,并保证在发生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争议时,对丙方或与丙方合作的具有电子签名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保管的电子文本的合同作为证据的真实性无任何异议。